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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保研网作者 编者:小编 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发布时间:2026-07-23
      大家好~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6年推免细则
 
  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函〔2025〕111号)等推免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26年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完善推免工作办法,优化推免名额分配,规范推免招生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按照2026年推免工作要求,推免生名额重点向生源质量高、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就业状况好的优势学
  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农垦校发〔2024〕85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农垦校发〔2019〕39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7届大学生支教团(2026-202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青联发〔2025〕15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分配推免生名额(见附件1)。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二级推荐单位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批等。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系主任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学院推免工作办法应包括:本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方案、申请条件、遴选办法(含推免生评价体系);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复试要求(包括具体形式、
  时间及地点)、学院受理投诉的负责人和电话等事项。各学院须成立推免材料审核小组(5人以上),负责审核推免申请材料并形成审核意见(签字);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出具推荐决议(签字)并公示申请人成绩排名。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工作,由学校项目办(校团委)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申请条件
  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达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中可继续硕士阶段培养基本条件的“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以下简称“王震班”)的学生均可申请推免生资格。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学生,在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学校项目办(校团委)制定的具体招募条件。
  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若在校期间服兵役且立二等功(含)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发生学籍异动(包括但不限于转专业、留〈降〉级、复学、转学、校际交流等)的学生,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后,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资格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至所在学院(或校团委)。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大学第1-6学期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交PDF扫描版,盖章后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4.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2、3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适用A4纸),由学院(或校团委)审核后统一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二)资格遴选
  各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有效考察,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
  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综合素质考核中科研创新素质考核占比不得低于70%,综合表现考核占比不得高于30%。科研创新素质考核须提供能反映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科研记录、科技成果和获奖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奖;科技发明与专利;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奖励;硕士研究生阶段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设想等),所提供材料必须与专业相关。综合表现考核需参考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审核鉴定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交由学生处、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新农村发展学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审核。
  各学院应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的学业成绩,坚决杜绝刷成绩等情况,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各学院应建立科学遴选评价体系,可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如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
  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学院要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和加分指标,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工作由项目办(校团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开展。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参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拟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若无异议,学院(或校团委)于2025年9月18日前报送推免生资格名单。经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相关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考核总成绩=前6学期学习平均成绩×80%+综合素质考核得分×20%。
  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无异议,由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取推免生资格。
  在公示期间,如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或因考生违反推免遴选工作规定取消推免资格,学院应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不足,未完成的推免生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统筹调配。
  六、接收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同时符合我校关于申请推免
  生资格基本条件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详见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须回校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因此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本校相关硕士专业进行填报。
  (二)复试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并按时参加复试。外校申请者须在复试时将相关材料(详见本通知“推荐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交接收学院供审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时对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志愿的推免生(含外校申请者、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进行复试,复试办法及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确定。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拟接收推免生人数的120%确定。各学院须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影音档案由学院保留1年。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考核为主,包括专业课复试、综合情况面试等。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各学院自行命制试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综合情况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各学院自行确定面试方案,按百分制打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4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0分)。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增加实验操作考查。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50%+综合情况面试成绩×50%。
  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单项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一律不予接收。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在参加复试时自由选择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1名推免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无异议,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将确认待录取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根据相关规定,拟录取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保留1年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
  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获取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与当年新生体检合并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校医院出具并负责解释。考生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收取,体检结束后的《健康体检报告》直接上交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
  (五)录取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26年6月下旬发放给考生本人。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
  (二)各学院要发挥好推免机制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等申请材料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严格审核认定流程,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严防弄虚作假。
  (三)要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确保各类报考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的环境。要强化推免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八、违规行为处理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单位,将核减推免生名额,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推免工作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九、工作时间节点
  1.9月14日,各学院将推免工作办法、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材料审核小组名单(含电子版)报研招办。
  2.9月18日,各学院、校团委将推免生资格名单(含电子版)、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学生成绩单PDF版汇总文件包(每个PDF文件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报研招办。
  3.9月30日前,各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含电子版)及复试相关材料报研招办。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西区823)
  联系人:宋老师、孙老师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联系电话:0459-6819132
  电子邮箱:bynd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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