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南方科技大学接收2026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26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安排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详情请咨询校内相关招生院系。
二、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目前就读院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各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6级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复试和录取全过程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能够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可通过我校“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zbm.sustech.edu.cn/,推荐使用chrome、360浏览器)进行预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条件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学科专业仅供参考,2026级推免生接收学科专业以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学科专业以院系预选拔结果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3.申请人在南科大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报名后,请及时查询申请状态或咨询相关报考院系,各院系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与选拔,具体安排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4.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经通过院系预选拔的校内外推免生需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5.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可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院系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四、申请材料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复试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南科大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方科技大学推免预报名申请表”。
2.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盖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验原件)。
4.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5.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6.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与接收
1.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复试。院系向资格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方式、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院系制定。
2.申请人必须参加相关院系组织的复试,各招生院系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等手续。
六、学费、奖助学金及住宿
学费、住宿及奖学金相关政策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1.202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金融硕士(0251)每学年3.5万元,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每学年0.8万元。2026级全日制直博生学费为每学年1.0万元。
2.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等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其他资助。详情请登录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阅《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3.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等专项计划和联培学生奖助学金按照相关政策或协议执行。
4.学校为2026级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住宿费标准收费。
七、其他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在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毕业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另行通知。
5.以上未尽事宜或部分内容与后续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不符,参照教育部及南方科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